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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杯伤身于师傅聚会后不慎摔伤骨折,新东仁骨科紧急治疗!

来源:盐城新东仁医院点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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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八天假期

  人人似乎闻到了聚会的气息

  日落之后

  微风一吹

  约三五亲朋好友

  再来几瓶白酒、红酒、啤酒、鸡尾酒

  这生活美的不要不要滴

  可是,伙伴们千万别忘了这件事

  小酌怡情,暴饮伤身

  这个长假,对于盐城市区的于师傅来说

  注定是要在病房里度过了

  几天前,他与朋友聚会后

  回家途中,一个趔趄跌倒在路牙上

  右小腿粉碎性骨折

  在医院上了钢板,做了固定

  疼痛却一直没有减轻

  杯中物虽好,不可贪杯!

  下面这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是强迫性劝酒

  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

  强迫性劝酒行为,导致饮酒人伤亡的

  参加聚会的人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

  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

  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

  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

  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第三,喝多了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

  我们就要在酒后

  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

  如果明知其

  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

  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后,我国《刑法》规定

  醉酒驾驶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对于开车的朋友

  在其醉酒状态时

  如果未加劝阻

  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

  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

  所以在和朋友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千万要记得:

  同饮者不能饮酒的,比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得劝其饮酒。

  不得强迫性劝朋友饮酒,如言语要挟、强迫灌酒、激将法等。

  同饮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一定要加以劝阻。

  如果同饮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一定要将同饮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

  《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因为,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是适合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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